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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如何提取青岛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0-09-29 04:03:33       来源:青岛市政务网
摘要: 我自身情况如下,婚前购买一套房,房子在对象名下,房贷由我来还,现在想问几个问题,我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提取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去哪里提取您好,根据《青岛市住

 我自身情况如下,婚前购买一套房,房子在对象名下,房贷由我来还,现在想问几个问题,我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提取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去哪里提取

您好,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如材料齐全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1.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

同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配偶提取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提取额度为: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以上提取您可登陆青岛住房公积金网-在线注册网上大厅个人专业版后提交提取预申请。

2. 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

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加盖银行印章)。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取的,所购房屋为非再交易住房的,还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提取额度为:职工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期间,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如商贷所属银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青岛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齐鲁银行、北京银行、恒丰银行之一,借款人及配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申请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第一(主)借款人提供关联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或户口薄)的,可一并为关联人(包括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开通商贷自助提取功能,无关联人的无需提供关系证明原件。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0532-12329转人工咨询。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