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医保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如何享受?
答 复:
(1)分娩费用
①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职工于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可持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直接在医疗机构医保窗口结算,仅需支付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如床位费超标部分),不用再申请报销。
②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职工于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发生的住院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再凭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住院发票、清单、出院小结(三样都需要盖章)前往医保服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标准按照本地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结算标准给予支付,实际费用低于相应结算标准的,基金予以据实支付。
(2)产前检查费用:参保职工分娩前常规检查的医疗费用,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