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相关政策有: 1、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申报一次性就业补贴。 2、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以上三项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办理。 4、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在我市市区各类用人单位稳定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或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且一年后仍继续留在本市市区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对其助学贷款尚未偿还部分,每年根据还款计划予以全额代偿。 如需了解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相关政策,可以登录http://rsj.bengbu.gov.cn/content/column/6819471?pageIndex=1查询。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联系,联系电话:0552-2051699。
(二)请您登陆市人社局官网的通知通告栏,查阅2021年8月份的《蚌埠市2021年推进人才特区建设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有关支持事项申报公告》,对照公告的规定、查看自己所在单位和个人资质是否符合申请购房补助、住房补贴和工资补助的要求?如果符合,请在2022年的公告发布后从单位向政府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申报。2021年的申报工作已于10月31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