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选择了【合法稳定就业】办理居住证,提供了承诺书、劳动合同,但是街道派出所还是让我提供住房租赁合同才能给我办理,于是就办理审核没通过,我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办理的条件为什么还一定要我提交租赁合同的材料?那为什么要出【合法稳定就业】这个选项呢?
解答来源:合肥市公安局
解答内容:
根据《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户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受理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其他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一)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连续就读的,提供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领人以及前款所列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人,应当对提交或者出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民警电话联系当事人,告知其只要符合其中一种条件即可在合肥这边申领居住证,当事人居住证目前已办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