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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时间:2021-09-16 08:07:34       来源:12345
摘要:根据《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建金〔2017〕49号)第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90%以上,暂停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根据

根据《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建金〔2017〕49号)第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90%以上,暂停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七部门《合肥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为贯彻执行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自2016年10月停止“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 近年来随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的快速增长,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长期高位运行并持续攀升。目前根据资金运行情况及以上政策规定,暂不具备恢复“商转公”业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