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定符合慢特病认定标准的参保人员,常见慢性病自认定通过之日起享受门诊慢性病保障待遇,特殊慢性病可放宽至该病种确诊日,前6个月。常见慢性病限额是800-10000元不等,特殊慢性病限额是4000-80000元不等。同时患有两种慢特病的在最高病种限额基础上增加1500元,患3种及以上的再增加1000元。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最高不超过700元,同时患有慢性病与特殊病的,年度内计一次起付线,最低不少于400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经认定符合慢特病认定标准的参保人员,常见慢性病自认定通过之日起享受门诊慢性病保障待遇,特殊慢性病可放宽至该病种确诊日,前6个月。常见慢性病限额是800-10000元不等,特殊慢性病限额是4000-80000元不等。同时患有两种慢特病的在最高病种限额基础上增加1500元,患3种及以上的再增加1000元。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最高不超过700元,同时患有慢性病与特殊病的,年度内计一次起付线,最低不少于400元,最高不超过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