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一下,开发商已经完成初始登记,我一直没去办理房产证,现在我在房产证上加我老婆名字,该怎么办要什么材料?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如下:
您好,已办理首次登记,具备转移登记条件,您可持以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商品房买卖合同;3、购房发票;4、身份证明;5、婚姻证明;6、不动产权属证书(开发企业盖章的复印件)至市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转移登记,同时可当场申请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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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开发商已经完成初始登记,我一直没去办理房产证,现在我在房产证上加我老婆名字,该怎么办要什么材料?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如下:
您好,已办理首次登记,具备转移登记条件,您可持以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商品房买卖合同;3、购房发票;4、身份证明;5、婚姻证明;6、不动产权属证书(开发企业盖章的复印件)至市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转移登记,同时可当场申请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