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安徽省的企业医保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 复:
安徽省企业职工医保减征优惠政策如下:
1.自2020年2月起,各市人民政府根据统筹地区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 5个月。
2.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由统筹地区确定是否减征。
3.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参照执行。
4.具体减征办法,由各市人民政府在确保待遇稳定和基金平衡的前提下,结合统筹地区实际确定。
文件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医保发〔2020〕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