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母亲年满65周岁了,请问农村这样的老人享有哪些补贴?
答 复:
目前,我区涉及民政部门发放的老年人福利补贴为高龄津贴、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其中:一、高龄津贴发放范围为具有本区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二、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金安区户籍低保对象中的60岁以上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60岁以上老人,上述发放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人给予护理补贴,两者不重复享受。根据现行城乡居保政策: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120元)时,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为: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65、70、75、80、85周岁的,从2020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分别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5元、10元、15元、20元、25元,从2020年1月1日后年满65、70、75、80、85周岁的,从达龄的次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