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肥西职工五险一金是按比例还是工资基数来缴纳
答 复: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肥西管理部答:
根据您所述的问题,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合积[2013]16号文件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本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职工本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职工年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职工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关于“五险”的问题,请具体与社保部门联系。
若有其他问题,请具体拨打公积金咨询电话:0551-12329,0551-68835776。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肥西管理部
2021年8月2日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
肥西县自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下限)和300%(上限)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肥西县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养老险单位16%个人8%,医疗险(含生育)单位6.4%个人2%,失业险单位0.5%个人0.5%,工伤险单位0.2%个人0%。经办人电话联系您,电话未接通。
如有疑问咨询电话:0551-68828290。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