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对象有哪些?
为进一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范围,2020年《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重新修订,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依据新修订的《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第二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范围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就业登记的下列灵活就业人员:一是本省户籍;二是非本省户籍,在本省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0年;三是在本省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