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高龄津贴发放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含)老年人。发放标准为:8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360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每人每年720元;10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