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08]9号)要求,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者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初中转学的,需签署关于知晓学籍满年限方可享受转入初中学校分解指标的承诺书。如有进一步咨询,可联系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2052368。
处理单位:蚌埠市教育局
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08]9号)要求,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者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初中转学的,需签署关于知晓学籍满年限方可享受转入初中学校分解指标的承诺书。如有进一步咨询,可联系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205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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