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男职工护理津贴是否跟女职工的生育津贴一起下发?如不是,那应是什么时候下发
回复人: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护理假生育津贴享受条件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⑵配偶生育时,男职工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⑶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结付办法⑴男职工配偶同为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其生育津贴由市医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且男职工护理假期满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⑵男职工配偶非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须由男职工用人单位持男职工及其配偶的结婚证和居民身份证、配偶住院分娩的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及明细清单以及男职工社会保障卡、能证明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相关生育证明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生育津贴于办妥申报手续及护理假期满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已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参保人均在张家港参保,男职工并未领到护理假津贴,我局即与张家港医疗保障局取得联系,经查,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已实付成功,建议参保人及时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