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持有初级会计证书、中级会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能领取技能提升补贴吗?
答 复: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2、职工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之日起12个月内(以发证日期为准),向失业保险参保地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目前,非企业单位及专业技术证书不在申领条件范围之内。初级会计证书、中级会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属于专业技术类证书,不在申领范围之内。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待遇管理科联系咨询。电话:0552-2044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