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见习基地可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60%的见习补贴。就业见习满一个月后,见习基地可以提前录用见习人员,并继续享受见习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基地,每留用一人享受补贴1000元见习补贴;留用率达不到50%的见习基地,每留用一人享受每月100元的指导管理费用。
根据《扬州市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见习基地可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60%的见习补贴。就业见习满一个月后,见习基地可以提前录用见习人员,并继续享受见习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基地,每留用一人享受补贴1000元见习补贴;留用率达不到50%的见习基地,每留用一人享受每月100元的指导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