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宜政征〔202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
安庆市2021年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项目土地征收涉及一个地块,该地块位于迎江区滨江街道西湖社区境内,共拟征收集体土地8.9930公顷,其中农用地7.0273公顷(耕地6.4497公顷)、建设用地1.9657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此次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的勘测结果并报省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征收目的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土地现状调查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该项目征地行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居民代表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在拟征土地所在社区进行张贴,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告或送达被征地、拆迁农户。
2021年5月15日
来源:安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