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园区人才优购房政策,优购房申请对象为: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本科和硕士人才,以及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园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如为非本市户籍的居民,需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连续缴纳 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其中最近连续12个月应在园区缴纳。社保和个税的连续缴交均不含补缴。具体详细政策您可登录规建委网站(http://www.sipac.gov.cn/szghjswyh/tzgg/list.shtml)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进行了解。 按照您陈述的情况,您的社保在2020年8月至10月期间断缴,如个税也在此期间有断缴情况,则暂不符合园区人才优购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