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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发布
5则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01
杜拟征收〔2021〕第5号
杜集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杜拟征收〔2021〕第5号
一、土地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21年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和现状
四至分别为:东至杨河北路,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西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3.3567公顷,其中农用地3.3546公顷(含耕地2.7219公顷,其他农用地0.6327公顷),建设用地0.0021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位于朔里镇坡里村境内。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成片开发建设,用于住宅项目用地。
四、拟征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规定。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 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号)的标准执行。
02
杜拟征收〔2021〕第6号
杜集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杜拟征收〔2021〕第6号
一、土地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21年第2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和现状
地块一:东至杨河北路,南至紫昱路,西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
地块二:东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南至紫昱路,西至杨河北路,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4.6027公顷,其中农用地4.4015公顷(耕地4.0756公顷,其他农用地0.3259公顷),建设用地0.2012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位于朔里镇坡里村境内。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成片开发建设,用于住宅项目用地。
四、拟征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规定。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 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号)的标准执行。
03
杜拟征收〔2021〕第7号
杜集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杜拟征收〔2021〕第7号
一、土地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21年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和现状
地块一:东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南至紫昱路,西至杨河北路,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
地块二:东至杨河北路,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西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5.9917公顷,其中农用地 5.9917公顷(耕地5.8948公顷,其他农用地0.0969公顷), 未涉及基本农田,位于朔里镇坡里村境内。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成片开发建设,用于住宅项目用地。
四、拟征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规定。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号)的标准执行。
03
杜拟征收〔2021〕第8号
杜集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杜拟征收〔2021〕第8号
一、土地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21年第4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和现状
地块一:东至杨河北路,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西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
地块二:东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西至杨河北路,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6.0002公顷,其中农用地6.0002公顷(耕地4.7138公顷,其他农用地1.2864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位于朔里镇坡里村境内。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成片开发建设,用于住宅项目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规定。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号)的标准执行。
03
杜拟征收〔2021〕第9号
杜集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杜拟征收〔2021〕第9号
一、土地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21年第5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和现状
地块一:东至高岳街道办事处双楼村土地,南至北外环路,西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
地块二:东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西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
地块三:东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西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北至紫昱路。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9.6339公顷,其中农用地9.6339公顷(含耕地7.7262公顷,其他农用地1.9077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位于朔里镇坡里村、高岳街道办事处双楼村、李洼村境内。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成片开发建设,用于住宅项目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规定。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号)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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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