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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发布
5则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01
烈拟征补(2021)第1号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烈拟征补(2021)第1号
一、拟征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滨河路,南至淮北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西至土山社区土地,北至土山社区土地。
二、拟征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7.0875公顷,其中农用地7.0875公顷(耕地6.6728公顷,其他农用地0.4147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位于古饶镇土山社区境内。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省政府批准的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用于工矿仓储项目用地。
四、拟征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规定,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02
烈拟征补(2021)第2号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烈拟征补(2021)第2号
一、拟征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土山路,南至土山社区土地,西至土山社区土地,北至朱庄路。
地块2:东至土山社区土地,南至土山社区土地,西至淮北市宁丰木业有限公司,北至孟庄路。
地块3:东至土山路,南至土山社区土地,西至土山社区土地,北至孟庄路。
地块4:东至土山社区土地,南至土山社区土地,西至淮北市宁丰木业有限公司,北至土山社区土地。
地块5:东至土山社区土地,南至獬河路,西至土山社区土地,北至土山社区土地。
二、拟征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8702公顷,其中农用地1.8702公顷(耕地1.6349公顷,其他农用地0.2353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位于古饶镇土山社区境内。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省政府批准的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用于工矿仓储项目用地。
四、拟征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 32号)规定,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03
烈拟征补(2021)第3号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烈拟征补(2021)第3号
一、拟征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土山路,南至土山社区土地,西至土山社区土地,北至土山社区土地。
地块2:东至土山路,南至澥河路,西至淮北市宁丰木业有限公司,北至土山社区土地。
二、拟征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6909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6909 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位于古饶镇土山社区境内。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省政府批准的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用于工矿仓储项目用地。
四、拟征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规定,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03
烈拟征补(2021)第4号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烈拟征补(2021)第4号
一、拟征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平山社区土地,南至南唐西路,西至平山路,北至运河路。
二、拟征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7.872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7.8727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其中:古饶镇刁山村土地面积8.7984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古饶镇平山社区土地面积9.0743公顷,均为建设用地。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省政府批准的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用于住宅用地。
四、拟征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规定,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03
烈拟征补(2021)第5号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烈拟征补(2021)第5号
一、拟征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无峰山路,南至平山社区土地,西至平山社区土地,北至运河路。
二、拟征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33.988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33.9888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位于古饶镇平山社区境内。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拟用于省政府批准的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建设,用于住宅用地。
四、拟征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规定,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二)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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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