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46中学区划分范围内,蓝鼎观湖苑子女为何不能就近入读?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就蓝鼎观湖苑学区一事进行咨询。“根据2020年合肥市包河区中小学学区划分公布: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东—庐州大道以西,南—方兴大道以北,西—玉龙路以东,北—紫云路以南(不含观湖苑)。蓝鼎观湖苑在学区划分范围内(校区位置在庐州大道以西,紫云路以南),但为什么业主子女不能就读合肥第46中?”
答:开发商未曾缴纳教育配套费,自己配套建设学校
对于家长疑惑,包河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回复表示,经区教体局了解,教育配套费是根据2007年合肥市的规定,新建住宅小区要根据建筑面积,按照一定的标准缴纳相应的教育费用,相应县区同步配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另外,开发商也可以选择不缴纳相关的教育配套费,自己来配套建设开发住宅小区对应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了解,滨湖世纪城和观湖苑小区于2008年左右在滨湖开发建设,当时均未缴纳教育配套费,2个小区共同配套建设了两所小学和一所中学,即现在的师范附小二小、师范附小三小和48中滨湖校区,所以观湖苑小区自建成以后中学学区一直为世纪城配套的中学——48中滨湖校区;且46中目前生源已饱和,学区无法再扩大。
对于学区划分的因素,包河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解释:学区划分是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等因素来划定的。
且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学区划分相关文件要求,学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优先原则、就近入学原则和相对稳定原则等基本原则进行划分,其中“就近入学原则”明确: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也就是说,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