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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报销条件

时间:2020-12-19 16:27:56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
摘要: 1、今年4月份起缴费生育险,什么时候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政策?2、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是多少?3、异地生育是不是要领个异地生育登记表在生育前备案?经核实,现回复如下:自参保缴费下月

 1、今年4月份起缴费生育险,什么时候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政策?

2、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是多少?

3、异地生育是不是要领个异地生育登记表在生育前备案?

经核实,现回复如下:自参保缴费下月起,连续缴费满10个月方可享受相关待遇,生育住院平产2000起,剖腹产2400起,产前检查费单胎600,双胎700元 1、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过参保职工在长沙市参加生育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注:申报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必须在正常参保状态下进行。续保月份以医保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根据(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办事指南)异地生育登记办理程序:参保人员填写(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由单位签字盖章,异地分娩医院(选定的异地分娩医院需为当地生育保险协议医院)的医保科签字盖章,异地医保经办机构签字盖章,并在分娩前由单位社保专干持(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及社会保障卡,生育证到长沙市医保局或各区医保中心进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