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阳光美镇 地下人防车位是否允许开发商出售?
经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车位、车库的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所以地下车位,开放商可租可售
金科阳光美镇 地下人防车位是否允许开发商出售?
经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车位、车库的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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