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公积金社保补缴后能否进行组合贷(公积金补缴4个月,社保补缴1个月),组合贷对于公积金或者社保补缴是否有限制?
解答来源: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解答内容: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方法》(合积[2018]43号)相关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前,个人和所在单位至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六个月期限。同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自录用之日起及时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