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我想请问一下,党员档案袋可以寄回人事档案所在的怀宁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还是可以先自行保管?或者寄回户籍地的村党支部保管?麻烦解答一下,谢谢
解答内容:
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规定: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因各种原因,一直未成立流动人才党组织,有关党组织筹建已纳入计划中。如果您还没有落实工作单位,原就读高校可以继续保留您的组织关系,一般不超过2年;如果原就读高校不再保留您的组织关系,建议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乡镇所属的村(社区)党组织,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时及时转出。
具体情况请咨询县委组织部:0556-4611112
处理单位:怀宁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