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份已入手长沙房子,由于当时搞的商贷,商贷高额的利率需要支付高额的利息,生活压力增大;现在想转公积金贷款,政府也鼓励支持公积金贷款政策,在还款一年多商贷后(也就是现在)想转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和转公积金的流程?感谢领导解惑!
申请办理商业银行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需要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基本条件; (二)使用所购房屋设定抵押的,先到银行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前还清;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的,需由商业银行同意提前还清。 (三)关于住房抵押的设定: 职工原则上应将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长沙公积金中心。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用其它住房设定抵押的,该抵押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抵押人对该住房具有所有权,能对住房进行处分; 2、住房产权完整没有瑕疵,没有争议; 3、没有列入拆迁范围; 4、能在所购住房行政区域内办理抵押; 5、未成年人的房产不能用作他房设定抵押(含共有产权); 6、能办理住房抵押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是所购房屋设定抵押,二是本套房未取得产权证时,可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已出产权证,使用本套房抵押的情况,须办理商业贷款提前结清,解除抵押后,方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果所购房产已经预告抵押给了商业银行且未出产权证,则无法使用本套房产进行抵押,只能使用其他房产进行抵押。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本套房)未出产权证,使用他套房抵押的情况,无需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放款时由我中心与商业银行直接对接。 商业银行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所购房屋设定抵押的:咨询商业银行是否同意提前结清→至贷款管理部做贷前咨询→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向管理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借款人至房产部门办理抵押→中心放款。 2.其他房产设定抵押的:咨询商业银行是否同意提前结清→至贷款管理部做贷前咨询→向管理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借款人至房产部门办理抵押→中心放款。 若以后您还有关于公积金方面的疑问,欢迎您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提供详细信息,我们会为您详细解答。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