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
关于太湖县的农村宅基地产权证的认定发放政策是怎么样的?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理产权证书,为什么有的家庭有产权证,有的没有
回复单位:
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答内容:
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我县农村宅基地产权证的认定发放政策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文件。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是依自愿申请登记。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以及材料齐全,即可办理产权证书。如果有的家庭没有产权证书,可以具体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咨询、申请。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或需要提供帮助的请与我局调查和测绘管理股联系(0556-418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