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
我是一名安庆人,是安庆市下辖一县的普通公民,在安庆有房产,并有入住,但基本长年在外务工。今年在外地买了辆车,想在安庆市区上牌,结果被告之要办理居住证明,我带上小区物业开的证明,到派出所,派出所说要在当地买车才能开(办)理居住证明,
一、同是安庆人为什么要办理理居住证明呢?
二、有物业开的证明、有房产证为什么不能办理理居住证明呢?
解答内容: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五条之规定: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户籍所在地为县区的,在城区办理上牌业务,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国内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