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
合肥市市区自从09年禁止摩托车上牌以来。摩托车数量大幅减少,随着市区交通多元化发展,市区交通得到较大改善。现道路上行驶,正常年检合格的摩托车(市区牌照)不过一两千辆。摩托车有它的优势,完全取缔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可否在不增加现有摩托车数量的基础上,实行摩托车按时报废,车牌继续使用政策,谢谢。
回复单位:合肥市公安局
解答内容
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区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但因公务需要的除外。市区以外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迁入市区登记。市人民政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可以对摩托车的通行采取限制措施,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市区以外的摩托车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以及其他限行区域内的道路行驶。车管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办理车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