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我在苏州吴中区买的新房,之前在苏州园区工作,在园区办理了公积金提取和摊还,现在我跳槽到昆山了,公积金账号发生了改变,我在昆山这边还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和摊还吗
受理单位: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您好!您换工作到昆山缴纳昆山住房公积金后,使用公积金辅助偿还贷款应与公积金中心、借款银行签订《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请您本人凭借款合同、指定还款银行卡、身份证到贷款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同一户口簿直系亲属办理需提供)、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要保留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