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高新区望麓别院小区,已交房(南区全部、北区部分)三个多月,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燃气到户并具备申请开通条件;现有业主申请燃气开通,燃气公司回复此小区尚不具备开通条件。请问:1 不具备开通条件下,如何通过验收? 2 交房三个多月燃气不具备开通条件,开发商是否违约?
回复单位合肥燃气集团、合肥高新区管委会
解答内容:经合肥燃气集团核实, 该小区燃气管道工程已于去年(南区验收时间:2019年12月2日,北区验收时间:2019年11月18日)验收完成,由于小区内红线外道路绿化未成型,导致一直无法进行送气作业,现道路绿化工程已经完结,燃气集团正在积极办理送气手续,争取让小区用户早日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