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转诊转院人员:由我市具有转诊权限的医院出具转诊意见转往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2.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未经本市辖区内具有转诊转院权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自行前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退休职工);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长期生活并办理居住证的参保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参保单位派驻异地(长期)工作学习6个月以上的参保职工。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转诊转院人员:由我市具有转诊权限的医院出具转诊意见转往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2.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未经本市辖区内具有转诊转院权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自行前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退休职工);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长期生活并办理居住证的参保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参保单位派驻异地(长期)工作学习6个月以上的参保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