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3〕29号)文件,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个人端功能介绍及操作说明
1.个人端功能介绍
缴存职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以下简称“小程序”)进入“业务办理电子码”可申请“电子码”和查看电子码使用记录。申请“电子码”须通过人脸识别,办理业务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示电子码即可办理。小程序中仅展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样式,缴存职工无法查看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展示内容。
2.个人端操作说明
(1)缴存职工登录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按钮申请电子码。
(2)提交后显示电子码,电子码申请当天 24 点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3)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员出示电子码。
(4)点击使用记录,展示已被查询电子码清单。
(5)特殊场景:职工存在多汇缴账号、异地贷款时,需要选择“亮码”的住房公积金中心。
(6)选择不同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页面会显示该住房公积金中心下账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