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答:(一)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且具备以下条件,可申领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 3、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4、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的企业,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 5、列入国家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名录的煤炭、钢铁企业裁员率放宽至10%。 (二)补贴标准及用途: 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补缴费用)的50%计算。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补缴)的50%提高至100%(该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国家、省有明确实施期限的按国家、省规定执行。前期政策规定与本政策不符的,按本政策执行。实施期间,国家、省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企业获得的失业保险费返还资金可用于开展职工转岗培训、组织技能提升培训、发放职工生活补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支出。企业应建立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三)办理流程: 全程网办无需申请材料(劳务派遣企业除外)。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ahygjy.cn/)进入“失业保险费返还”模块,按系统要求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金使用计划等申报信息,由人社部门审核后,企业在申报系统内完成确认,人社部门将返还信息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将返还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填写的银行账户。建议使用谷歌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劳务派遣企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失业保险费返还确认书》; 2、《劳务派遣企业申报失业保险费返还承诺书》; 3、《劳务派遣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明细表》; 4、《失业保险费返还资金分配协议书》。 至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合肥市政务环路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办事大厅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