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体育考试免考、缓考有什么规定?
答:"因肢残丧失全部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获准免考的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总分值的100%计入中考总分。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申请全部项目免考或单一项目免考。获准免考的学生,免考项目按照该项目分值的60%计分,参加考试项目以实际成绩计分。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市教育局集中组织一次缓考,缓考原则上于体育考试后2周左右进行。考生不得改变选考项目,不得申请单项缓考。缓考期间,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办理免考手续,其体育考试成绩按总分值的60%计入中考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