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合肥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等规定,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不得强行签订服务协议、强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