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政部门执行的有关残疾人方面的政策为:一是安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安庆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持有残疾证),一二级为每年800元,三四级为每年400元,由民政、残联共同认定;二是安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持一二级残疾证)每月60元,由民政、残联共同认定。
我市民政部门执行的有关残疾人方面的政策为:一是安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安庆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持有残疾证),一二级为每年800元,三四级为每年400元,由民政、残联共同认定;二是安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持一二级残疾证)每月60元,由民政、残联共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