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潜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山市2020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退宅还耕工作实施方案,符合退出条件及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每亩5万元的标准含依法退出的补助、工程费用、工作经费、后期管护费等,项目补助实行包干制,拨付至属地政府,属地政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支付补助。 项目申请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其宅基地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需有图斑,且该图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状图和土地整治规划,才可以申报退宅还耕项目。项目申报实施依照《潜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山市202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退宅还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潜政办秘【2020】11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