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53号)规定“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接收流动人员自带档案“。请联系毕业学校,档案由学校重新对公邮寄至我中心方可接收。详细情况,请致电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56-5347289。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53号)规定“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接收流动人员自带档案“。请联系毕业学校,档案由学校重新对公邮寄至我中心方可接收。详细情况,请致电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56-5347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