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医保慢性病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
二、申报地点: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或县行政服务中心医保局窗口。
三、申报材料:①《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表》;②近期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或近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的疾病诊断书、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原件;③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一、申报医保慢性病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
二、申报地点: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或县行政服务中心医保局窗口。
三、申报材料:①《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表》;②近期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或近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的疾病诊断书、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报告单原件;③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