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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屋一直空置未入住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

时间:2021-04-02 23:37:57       来源:12345
摘要:问题案例:本人系合肥市经开区世茂翡翠府邸业主,本人2017年购买本小区房屋,但一直未入住未租赁未装修未转手,出于空置状态,现物业催收物业费,物业费是否需要缴纳,若需缴纳,合肥市有无

问题案例:本人系合肥市经开区世茂翡翠府邸业主,本人2017年购买本小区房屋,但一直未入住未租赁未装修未转手,出于空置状态,现物业催收物业费,物业费是否需要缴纳,若需缴纳,合肥市有无缴纳比例规定,烦请解答。

解答来源: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解答内容:

经芙蓉社区管理委员会了解,根据《合肥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屋交付之日次月起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将其物业出租、出借给承租人、借用人使用,且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的,从其约定。同时,物业反馈按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规定,房屋有无装修入住,其物业费都应全额正常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