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携带 以下材料在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窗口申请登记,市不动产已经实行“一窗受理”,申请后大约30分钟即可领证。须权利人一并来申请并确定不动产的份额。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
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销号表); 4、商品房买卖合同。 税务专用材料: 1、商品房销售发票(办证联)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可提供电子件); 3、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协议书(仅房票购房者需提供)。 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大厅信息查询窗口办理。服务电话:521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