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我是事业单位职工,前几天在手机上通过皖事通为家人缴纳医保费时,不胜为自己缴纳了一份,经询问单位会计,我们的医保费已由单位统一缴纳,请问在皖事通上重复缴纳的一部分,可以退还吗?
解答内容: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解答内容: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如您已参加职工医保,不需要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您反映的在皖事通上重复缴纳的部分请您在12月31日前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手机缴费凭证到所在社区,办理居民医保线上退费手续。若您有其他咨询请拨打0556-5897115、5897116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