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本人2020年7月办理了退休,问下怎么领取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金。
解答来源:迎江区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查:终身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或终身无子女的人员,在退休(或到退休年龄)时给予奖励。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100%发给退休金或者给予一次性补助。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02年元月1日以后退休且退休时没有享受过一次性补助的企业退休职工和城市无用工单位居民、非国有企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城镇居民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0周岁)给予一次性补助,标准为1500元;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一次性补助标准为2000元。
3.未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提前退休人员,经批准之次月起,凭退休证可以享受退休奖励,以前退休时领取的一次性补助不足1000元的补发到1500元;终身无子女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的补发至2000元。
奖励发放程序(市区)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居委(村委会)提出申请。
2.资格确认: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单位核查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他人员或国有已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居委(村委会)核查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对象携带由社居委(村委会)初审后的申请表到原企业或企业主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此项审核),并将申请表交回社居委(村委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核,统一报区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审批。
3.资金发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由单位按规定发放;其他人员或国有已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补助,由市区分担发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迎江区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