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我公司在合肥购买的省直公积金,但本人在安庆分公司,需要在安庆市购买房屋,但安庆公积金不能使用,为什么同是安徽省为什么不能使用公积金呢?
解答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解答内容: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解决职工自住住房,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要求,各地市可分类指导、因城施策。为保障我市缴存职工基本购房需求,防范资金风险,参照其他地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2017年9月11日出台的《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宜政秘〔2017〕208号),明确规定停止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详情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电话0556-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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