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安庆市车管所,你好!我有一辆2013年上牌(蓝牌)的踏板摩托车,因为车辆损坏等原因已经6年没有继续使用过,也未参加年检审车,现在想对其进行报废,可是车辆不在本地,无法搬运至车辆报废中心处理,特向贵部咨询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办理报废程序!望告知!谢谢!
解答内容::网友:
您好,现对您的留言回复如下: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可向车辆所在地报废公司申请办理异地报废,提交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当地回收企业向报废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所有人在报废地申请结束后,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或者《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回登记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