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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公租房申请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申请流程是啥样的?

时间:2020-07-07 14:08:14       来源:安徽政务网
摘要:一、申请条件根据《怀宁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怀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我县住房保障范围,给予配租公租房或廉租房:1、具

一、申请条件

根据《怀宁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怀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我县住房保障范围,给予配租公租房或廉租房:

1、具有本县城镇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在本县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新就业无房人员。持有大中专院校、职校毕业证书,自毕业时起未满10年;在本县签订1年以上劳动就业合同,并在本县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及父母在县城城区无住房。

3、进入县工业园或者经县政府批准且有保障性住房房源的乡镇工业集聚区人员(下称“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县签订劳动合同且就业1年以上,并在本县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及父母在县城城区或有保障性住房房源的乡镇驻地无住房。

4、经县政府批准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由于目前房源有限,我们根据住房困难状况,优先保障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次是在县工业园区务工的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人员等。

二、分配流程

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户,应提交申请表、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到相关乡镇和单位,经审核公示后报县住房保障部门,县住房保障部门根据住房困难状况、申请的时间、选择的保障房位置和相应房源情况,确定轮候顺序,并按轮候顺序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配租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