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池河地块红线内的各被征收人:
为保障篆池河地块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巢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会同凤凰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根据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等调查登记情况,拟定了《篆池河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被征收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2017年9月19日至10月18日
巢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团结路15号):
联系人:韦宁
电话:0551—82661607
传真:0551—82661601
邮箱:chzswn@163.com
特此公告。
巢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篆池,是巢湖一个颇有文化渊源的地方。篆池本来叫“转池”。相传,孔丘游学槖皋,柘皋镇至今保留有孔子台、听书港、孔探桥、晒书墩等历史遗迹。后又游学南巢,路遇小孩子游戏挡道,并说城不能让车。
孔子认为小孩有理,只好下车问绕行之路。个孩说道:“那就请大人篆(转)点路,往西边走,就有一条小路,车辆可以过去,虽然转了半个圈子绕了些道,也不失两全其美!”孔子对学生讲:“南巢之地连孩提都言之有理,真人杰地灵,后生可畏,也毋须我再多此一举也,我们应绕道而走。”
篆池,遂成为巢湖城区一处重要的历史人文景观。根据巢湖市有关部门此前的初步方案,篆池河区域篆池河地块拟结合周边住宅区打造城市驿站,进一步完善公共配套,丰富市民生活。
篆池河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篆池河地块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方便拟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详细了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一步提高房屋征收工作的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巢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一、房屋征收项目概况
1 征收项目名称:篆池河地块
2 房屋征收主体、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
2.1 房屋征收主体:巢湖市人民政府
2.2 房屋征收部门:巢湖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2.3 征收实施单位: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3 房屋征收范围及建筑面积
3.1 征收范围
具体征收范围以市规划局出具的房屋征收红线图为准。
3.2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本次房屋征收涉及户数、建筑面积具体以三榜终审公示数据为准。
4 签约期限(即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期限)
自市政府批准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
5 产权调换房源的位置、户型和面积
5.1 产权调换房源位置:凤凰之家小区
5.2 住宅房户型及面积
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应结合被征收房屋实际状况及被征收人意向等,从前款产权调换房源中选取部分用作本房屋征收项目安置。具体户型、套数等需经市大建办最终审核、确定。
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核定的数据为准。
6 被征收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价格
具体以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报告为准。
二、房屋征收补偿
7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自行选择。
征收单位和个人经营、办公、生产及仓储性质等房屋,按国家、省、市等相关规定办理,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以下部分省略,详细可登录巢湖市政府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