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设立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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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题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的),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调岗位数。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80元/人面试费用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者登录网站,下载填写《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须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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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合成,合成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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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考察对象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由选调单位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考察人选缺额的,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前述规定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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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选调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有关待遇按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2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