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双轮驱动”战略,扎实推进“五大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我市日前启动第十届文明单位、第五届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评选工作。
文明单位申报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基层单位(包括街道办事处),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央和省直驻阜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成效显着的旅游景区;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按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文明村镇申报范围
2016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名列前茅、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在全市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村镇。
文明社区申报范围
在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创建工作中,积极性较高、工作成效显着、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城市(县城)社区,可包含部分农村社区。
据了解,本次将评选出文明单位390个、文明村镇228个、文明社区77个。在经过申报推荐、考核验收、公示等程序后,由市文明委予以命名表彰。